/ 日常工作 / “日常生活需要注意什么?”是每個青光眼患者就診后都會問的問題。 其實,一般的工作都可以參加。除非患者視野缺損特別嚴重,在工作選擇上受到限制,應避免可能造成升高眼壓的工作,例如航海、交通指揮、駕駛、野外考察。從機體健康的維護來看,人們都應避免過度勞累、熬夜、精神緊張等因素。 / 飲食起居 / 注意足量、分次飲水,過分禁水有害健康。飲酒少量有益,但其降眼壓效果因人而異,并且長期作用尚待驗證。 青光眼家族史患者,咖啡和茶會導致眼壓增高。老年人抽煙會導致眼壓增高,倡導逐步戒煙。 對食物控制病情的作用持保留意見,例如銀杏、枸杞子等,因為這些研究并沒有充分的科學依據(jù)。 避免情緒激動、緊張、生氣,保持樂觀心態(tài)。原發(fā)性閉角型青光眼應避免在長時間黑暗環(huán)境下行動,避免領帶過緊。 / 娛樂運動 / 看電視、閱讀時間不宜過長,合唱吹奏等運用到呼吸的運動可能對眼壓有不良影響。深度潛水前應咨詢醫(yī)生。 患者可乘坐飛機,但要避免機艙缺氧,最佳方案是飛行前咨詢醫(yī)生。 避免導致眼壓升高的不良姿勢 趴桌子:上班族午睡常用姿勢,趴在桌子上,頭枕著胳膊,往往會壓住眼睛。實驗證明,這個姿勢會導致眼壓升高,甚至誘發(fā)青光眼。 倒立:健身圈里盛行倒立,但人倒立時,頭部腦部血管重力加大,會增加眼壓。 喝水一口悶:口渴時,一次喝一大杯或者一瓶礦泉水,血容量增加,會導致眼壓升高。
導語 大部分弱視兒童均為屈光不正性弱視和屈光參差性弱視,即使在斜視性弱視和先天性弱視中,亦有不少患兒存在屈光異常。因此矯正屈光,予以一個比較清晰的聚焦視網(wǎng)膜成像以改善黃斑區(qū)的功能,實是治療兒童弱視的首要步驟。它可以矯正屈光不正以促進視功能發(fā)育,還可以減輕或消除眼位的偏斜,改善空間頻率的敏感度。 弱視兒童的配鏡種治療性配鏡和一般的光矯性配境完全不同。它必須以阿托品散瞳驗光的屈光度數(shù)為基礎(應以檢影為主、電腦驗光的數(shù)據(jù)為參考),參照弱視兒童的相關年齡和弱視的程度,扣除其生理性屈光范圍,考慮雙眼平衡,再結合原瞳孔的實際試戴效果,才可設定配境度數(shù)。隨著兒童年齡的增長和治療效果的進退,每半年或一年應作阿托品散瞳驗光復查屈光度的改變,適時的更換相應的鏡片。 配戴矯正屈光不正的眼鏡:多數(shù)弱視患者存在各種不同程度的屈光不正,首先需要配戴矯正眼鏡,其配鏡原則如下: 一、無斜視的弱視 按驗光結果,以矯正視力最佳為原則,根據(jù)屈光狀態(tài)、視力、年齡、給予配鏡處方。在試鏡基礎上,在獲得最佳視力的鏡片中進行篩選,遠視眼中可選其中較高屈光度鏡片,近視眼選較低屈光底鏡片。 1、 遠視 根據(jù)患兒年齡,扣除其生理性遠視度數(shù)配鏡。 例如: (1)年齡 4~5歲 驗光 +5.0DS 配鏡 +3.0DS或+3.50DS (2)年齡 6 歲 驗光 +5.0DS 配鏡 +4.0DS (3)年齡 5 歲 驗光 +5.0DS^+1.25DC*90 配鏡 +3.50DS^+1.0DC*90 (4)年齡 5歲 驗光 +5.0DS 三周復驗 +3.50DS→0.2、+2.0DS→0.5,仍應配鏡+3.50DS。 (5)若年齡< 4歲,阿托品散瞳驗光,其遠視度數(shù) 2.0DC,則應認為有屈光參差。兒童的參數(shù)為球鏡≥1.5D、柱鏡為≥1.0D。 配鏡時原則上兩眼度數(shù)不能相差3.0DS以上,否則易因雙眼像差明顯而不適應。 如: (1)驗光:右眼 +2.0DS 左眼 +5.50DS^+0.75*90 配鏡:①右眼 +1.0DS 左眼 +4.0^+0.50*90 或② 右眼 平光(遮蓋) 左眼 +5.0^+0.50*90 (2)驗光:右眼 +1.50DS→1.2 左眼 +7.0DS→0.2 配鏡:右眼 平光 左眼 +6.0DS或+6.50DS 若不遮蓋右眼,雖不會引起復視,但因左眼視功能被右優(yōu)勢眼所抑制,實際上左眼的戴鏡不起效應,不能引起興奮刺激作用。 4、散光 循規(guī)與斜規(guī)散光在配鏡時應稍減度數(shù),一般取低矯到最好視力,對于較高散光度數(shù)更應在第一次配鏡時予以適度降低。 例如: (1)4~5歲 驗光 +1.50DS^+1.00DC*90 配鏡 +0.75DC*90 (2)4~5歲 驗光 +4.0DS^+2.50DC*90 配鏡 +2.50DS^+2.0DC*90 (3)4~5歲 驗光 +3.50DS^+1.50DC*65 配鏡 +2.00DS^+1.25DC*65 (4)逆規(guī)散光應予足配或第一次稍低配,待適應后再予調整。如: 驗光+2.0DS^+3.5DC*180、配鏡+0.50DS^+2.50DC*180,待3~6個月后,再換鏡 +0.50DS^+3.50DC*180 驗光 +1.0DS^+2.0DC*180、配鏡 +2.0DC*180或+1.75DC*180。 5、近視 兒童的近視性弱視一般都是病理性近視,應及早診治,并因其近視程度發(fā)展較快,可以早在2歲前就予以阿托品散瞳驗光配鏡矯正。起初,它常以混合性散光的形式出現(xiàn),以后轉為復性 近視散光,且散光度數(shù)較大,它往往與先天性弱視同存或與其他先天性眼病同存,可有明顯內斜。因此,配鏡矯正僅為其治療的第一步,應考慮有其它治療的配合。 第一副鏡片可以配得稍淺,以使患兒能適應肯戴,若短期內患兒戴鏡適應好,即應改為足矯。以后應每隔半年或一年作阿托品散瞳復驗,予以基本足配。 二、伴內斜視的弱視 首次配鏡要給予足度鏡矯正,配鏡后要定期復查視力,每半年至1年重新散瞳驗光1次。調節(jié)性內斜視在維持眼位正、視力好的情況下酌情減低球鏡片,通常1年減少1D;部分調節(jié)性內斜視或非調節(jié)性內斜視再次驗光時應適當減少遠視度數(shù),避免出現(xiàn)調節(jié)麻痹。 這種內斜常與看近時過度調節(jié)有關,因此對中度以下的遠視,原則上應予以足矯。高度遠視者,若矯正視力> 0.1,可足矯或稍減去部分生理性遠視度數(shù);而低度遠視者則除應予足矯,還應考慮其弱視是否另有原因。 如: 1、年齡4~5歲 驗光 +4.50DS 配鏡 +4.0DS或+4.50DS 2、年齡 6歲 驗光 +8.50DS 配鏡 +8.0DS或+8.50DS 3、年齡4~5歲 驗光 +8.0^+1.0*90 配鏡+7.50DS^+0.75DC*90或+8.0DS^+0.75DC*90 三、伴外斜視的弱視 學齡前兒童,如遠視度≤+2.50D,且對視力影響不大,可暫不配鏡。超過+2.50D時應獲得最后矯正視力較低度數(shù)處方,但一般減少不超過1/3。如果屈光不正為近視性,按散瞳驗光結果給鏡。 遠視者應給最好視力的最低度數(shù),學齡前兒童外斜弱視≤+2.50DS則一般不予配鏡,近視者應予最好視力的較高度數(shù)。 如外斜10度: 1、年齡 5~6歲 驗光 +4.0DS 配鏡 +2.0DS 2、年齡5~6歲 驗光 -1.0DS^-2.50DC*180 配鏡 -1.0DS^-2.0DC*180 3、年齡5~6歲 驗光 -1.0DS^-2.50DC*90 配鏡 -1.0DS^-2.50DC*90 四、帶有散光的弱視 原則上不予增減,按實際結果處方。對高度遠視散光與近視散光,可酌情減量。應半年至1年驗光1次,根據(jù)屈光狀況、斜視度及矯正視力情況的變化而變換眼鏡度數(shù)。 這類弱視兒童的屈光異常比較常見,日后多演變?yōu)閺托越暽⒐?它的配境有以下幾個特點: 1、近散易使視力提高,但因主要度數(shù)為近視范疇,其以后演變的近視度數(shù)上升可能也較快。 2、驗配原則上應盡可能配戴遠散,但其弱視的視力提高相對較慢。 3、先配近散,待視力上升穩(wěn)定后再轉換成遠視。但有些弱視兒童的近視不一定可以轉換成遠散,或者達不到近散的矯正視力。 例如:年齡:4~6歲: (1)驗光+0.75DS^-1.25DC*80 配境-1.0 DC *180或+1.0DC*90 (2)驗光+1.0DS^-1.50DC*180 配境-1.25DC*180或-0.25DS^+1.25DC*90 (3)驗光+1.75DS^-2.75DC*180 配境-0.50DS^+2.25 DC *90或+0.50DS^-2.25DC*180 (4)驗光+1.75DS^-4.50DC*180 配境+0.50DS^-4.0DC*180 (5)驗光+2.0DS^-2.50DC*180 配境+2.0 DC *90或+0.50DS^-2.0DC*180 五、配境后隨訪復診 配境后一個月應復查戴鏡效果,以后每隔3~6隔月復查,必要時可作適當調整。隨訪中應注意雙眼矯正的屈光度平衡,注意因戴足矯鏡而引起的外斜。要考慮到患孩戴鏡的幾種不適應可能性: 1、驗光不準,或處方時換算差錯; 2、鏡片安裝位置不合適,或鏡架變形; 3、鏡片光學中心制配不準確。 注意: 輕度和中度弱視兒童經(jīng)配鏡矯正屈光后,視力有逐漸恢復正常的可能;而高度遠視和混合散光者則除戴鏡矯正屈光,還必須進行綜合訓練治療。 六、弱視兒童治愈后脫鏡指標 脫鏡的標準應符合以下四項指標或無遠視散光符合以下三項指標者: 1.雙眼裸遠近視力≥1.0半年以上,視力不下降或沒有降至1.0者。 2.眼位:正常 3.遠視屈光度≤+3.00DS 4.遠視散光度≤+1.25DC 一.兒童散瞳原則: 1.8歲以下兒童: 全部阿托品散瞳驗光 1)不合并有斜視、合并外斜視兒童阿托品散瞳三天。 2)合并有內斜視兒童阿托品散瞳五天(去除調節(jié)因素)。 3)弱視兒童,能夠經(jīng)常堅持戴鏡,換眼鏡前由醫(yī)生決定是否可以用米多麗散瞳驗光(調節(jié)放松) 2.8歲以上兒童: 1) 初診兒童主訴視力不佳,米多麗或者托品酰胺散瞳驗光。 2) 散瞳驗光后視力不能矯正者,轉弱視斜視門診請醫(yī)生診治。 3) 合并弱視的兒童用阿托品散瞳驗光。 4) 驗光后,如果是單純近視,驗光室可直接復驗后處方配鏡。 5) 驗光室對于一些特殊配鏡兒童可以請醫(yī)生會診配鏡方案(高度近視、大度數(shù)散光、進行性近視兒童)。 二.兒童配鏡原則: 1.不合并斜視弱視(不合并弱視) 1)近視為最佳視力的最低度數(shù)矯正,視力矯正到1.0即可 2)遠視減去調節(jié)配鏡,由驗光師試鏡并根據(jù)視力和癥狀配鏡(遠視減掉1D調節(jié)) 3)對于不配合檢查的患兒近視常規(guī)配鏡,遠視再減除1D的調節(jié)配鏡。 2. 弱視的兒童配鏡(不合并斜視) 1) 6歲以下兒童,遠視、散光足量矯正。 2) 6-9歲兒童,高度遠視適當減少,散光足量矯正,二次配鏡時遠視給足。 3) 9歲以上兒童,高度遠視,高度散光按照2/3首次配鏡,二次配鏡爭取給足。 4) 屈光參差兒童,低齡兒童可以超常量給鏡(雙眼可超過300度以上)。大齡兒童根據(jù)醫(yī)囑適當逐情給鏡。 3. 弱視兒童配鏡(合并斜視): 如果弱視合并斜視需要治療,則按弱視配鏡原則配鏡,不考慮斜視情況,弱視治愈后再根據(jù)斜視及手術配鏡原則配鏡。 4. 斜視兒童配鏡(不合并弱視) 1)外斜視、外隱斜 A.合并遠視,低矯配鏡 B.合并近視,足量矯正 2)內斜視,內隱斜 A.合并遠視,足量矯正 B.合并近視,適當?shù)投瘸C正 C.調節(jié)性內斜視,遠視全矯配鏡,換鏡時要根據(jù)同視機檢查結果適當減遠視度數(shù),應該在保證斜視度數(shù)不增加的前提下減少遠視度數(shù)。
導語 消除抑制,提高視力,矯正眼位,訓練黃斑固視和融合功能,以達到恢復兩眼視功能。 01 光學矯正 幾乎所有弱視患者,都合并屈光不正,而屈光不正性弱視、屈光參差性弱視的直接弱視病因就是屈光不正。屈光不正的存在,會導致視網(wǎng)膜成像模糊或者健眼抑制。所以通過光學鏡片、隱形眼鏡或者屈光手術,先使弱視眼的視網(wǎng)膜成像清晰,為視覺發(fā)育奠定成像基礎。光學矯正的前提是準確的驗光。 弱視患者都需要通過使用散瞳劑麻痹眼調節(jié),獲得靜態(tài)的、準確的驗光結果。然后根據(jù)散瞳驗光獲得的患者屈光度數(shù)據(jù)和不同的屈光不正類型,在瞳孔回縮后試片獲得配鏡數(shù)據(jù)。對所有弱視患者來說,經(jīng)過檢查明確有屈光不正,都需要保持眼鏡常戴,不能摘摘戴戴,以保證良好的眼睛對鏡片適應和穩(wěn)定的光學矯正效果。 應用1%阿托品眼藥水或眼膏散大瞳孔,先檢查眼底有無病變,然后再做詳細的驗光,確定屈光不正的度數(shù),有遠視或遠視散光者,應給予配鏡矯正。 不少斜視戴一段時間眼鏡后,眼睛不斜了,或斜視度數(shù)明顯減少了。對于這樣的孩子,要鼓勵他堅持戴鏡,看遠看近都要戴,不可間斷,一般堅持戴半年左右就可以看出效果來。戴鏡后應每隔1年驗光1次,以便隨著年齡的增長,調整眼鏡度數(shù)。 02 遮蓋 遮蓋和光學矯正稱為弱視治療方法的基石。尤其對于兩眼弱視程度不一致的弱視患者來說,遮蓋方案的科學性和實施執(zhí)行度,對弱視治療效果起到絕對性的作用。最常見的遮蓋方法是遮蓋健眼(視力較好一眼)。 健眼被遮蓋和視覺剝奪后,差眼得以獲得視覺感知、視覺傳入的機會,從而是差眼獲得鍛煉和興奮。遮蓋需要結合病情和年齡。例如小于3歲的弱視患者,單眼每天的遮蓋時間一般不建議超過6小時,并需要結合對健眼視力的監(jiān)測,來防止遮蓋性弱視。對于兩眼弱視程度接近的情況,有時采取交替遮蓋的方法。即交替遮蓋兩眼,使開放眼交替的獲得視覺鍛煉機會。對于有斜視存在的情況,交替遮蓋就成為必須。 遮蓋方案的制定還需要考慮患者的視力情況和心理狀態(tài)等。例如單眼矯正視力極度低下的患者,遮蓋健眼后,開放的差眼視力無法滿足日常的行走運動、學習、甚至吃飯穿衣等用眼活動要求,就需要循序漸進的延長遮蓋時間;例如大齡弱視患者,日間遮蓋一眼對于外觀的影響很大,為兼顧患者的心理狀態(tài)和社交活動,可以制定短小遮蓋方案——即弱視患者在家、獨處或者休息日遮蓋,外出和上學時間開放兩眼。 對于有些因怕丑、嫻麻煩、運動不便等原因而不配合遮蓋的患者,可以使用藥物或者光學壓抑的方式,部分或者全部替代傳統(tǒng)遮蓋。有時,需要遮蓋差眼來糾正旁中心注視,即倒轉遮蓋。 03 壓抑療法 原理是利用過矯或欠矯鏡片以及每天點滴阿托品以壓抑主眼功能,弱視眼則戴正常矯正鏡片看遠或戴過矯鏡片以利看近。 ① 壓抑健眼看近:健眼每天滴1%阿托品溶液,戴矯正眼鏡,在弱視眼矯正鏡片上再加 2.00或 3.00球鏡,這就強迫患者用健眼看遠用弱視眼看近。 ② 壓抑主眼看遠:主眼滴阿托品并在矯正鏡片上過矯 3.00球鏡使之看遠不清,但能看近;弱視眼戴全部矯正鏡片以便看遠。 ③ 完全壓抑:主眼滴阿托品戴欠矯鏡片,一般減去5.00球鏡可用負鏡片或減少正鏡片;弱視眼戴矯正鏡片。這使主眼既不能看近也不能看遠。 ④ 選擇性壓抑: A.調節(jié)性集合過強者:主眼滴阿托品,戴矯正鏡片,弱視眼戴雙光鏡片促進看近并減輕或消除看近時的內斜。 B.維持鞏固療效:交替壓抑雙眼。主眼停用阿托品,配兩副眼鏡,一副右眼過矯 3.00球鏡,一副左眼過矯 3.00,隔天交替戴這兩副眼鏡?;純阂惶煊糜已劭催h,隔1天用左眼看遠,以防止弱視復發(fā)。 04 后像療法 是矯治旁心注視,增進視力的方法,利用保護眼底中心凹區(qū),用帶3o,5o,7o圓形黑點的后象鏡,6V15W強光照黃斑區(qū),使其產(chǎn)生后象,抑止旁心注視,興奮中央視功能,此時注視視標十字或視力表可看見的E字,一日二次,每次反復做2~3次。 05 精細目力訓練 使用穿珠子、穿針、插圖、描圖、訓練棋蓋健眼等產(chǎn)品進行精細目力訓練可以有意識地強迫弱視眼專注某一細小目標,使其弱視眼中被抑制的感光細胞受到刺激,解除抑制,從而提高視力。 06 紅色濾光法 眼底黃斑區(qū)只含錐細胞,錐細胞對紅光敏感,迫使中心凹注視,抑制旁中心區(qū),目前國內有不少此類治療儀,濾光片波長就是620~700nm,生分鐘閃爍60~80次為宜。 07 藥物治療 藥物治療一般都是通過吃、貼、涂抹等方法攝取一些對眼睛有益的藥物,從而來緩解視疲勞,提升視力。 08 食療 多注意弱視兒童的營養(yǎng)搭配,必要時補給一些維生素B1、維生素B12、維生素C、魚肝油和鋅、鐵、鈣等。另外,最好不要讓孩子吃蒸煮過頭的蛋白質類食物,從而保證孩子營養(yǎng)均衡。 09 中醫(yī)療法 中醫(yī)療法一般是通過對眼睛周圍的穴位進行按摩,緩解眼疲勞,促進眼部血液流通,從而來改善視力。 10 雙眼視覺訓練 對于合并雙眼視覺障礙的弱視患者來說。完成增視弱視訓練,兩眼矯正視力都達到1.0甚至更高,并非弱視治療終點。例如最常見的合并雙眼視覺障礙的弱視類型是三種:斜視性弱視、屈光參差性弱視和兩眼初始視力低下的弱視類型。戴弱視患者兩眼矯正視力都高于0.6,且具備同時知覺能力后。就可以做雙眼視覺訓練了。雙眼視覺訓練可以粗略的分為同時視訓練、融合訓練和立體視訓練三個階段。這三個階段又可以細分出來針對性的視功能障礙克服訓練。合并恒定性斜視的弱視患者,矯正視力接近正常后,應手術矯正斜視,術后做雙眼視覺訓練。 11 這里輸入標題鞏固性弱視治療 視力達 到正常值(小數(shù)法1.0以上、對數(shù)法5.0以上)以上、雙眼視覺健全后也不是弱視治療終點。穩(wěn)定達到上述標準,才是弱視治療標準。中華醫(yī)學會的弱視徹底治愈標準(1987年制定)是:矯正視力大于等于0.9,立體視銳度小于等于60",穩(wěn)定三年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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